雷射武器摧毀彈道飛彈? 專家 恐需數十年
編譯宋偉豪/綜合外電報導
美國海軍即將在部署於波斯灣的兩棲船塢登陸艦「龐斯號」上
部署一門功率雖低,但仍具對抗無人機、小船艦及反艦巡弋飛 彈潛能的原型雷射武器。
這固然是個巨大的里程碑,可是許多專家認為,要實現美國前總統雷根「星戰計畫」中,以雷射武器摧毀來襲洲際彈道飛彈的武器,還需要 數十年的時間。
在不久的將來,「固態雷射」科技將具備產生一百千瓦能量的射線;然而,美國國防科學委員會成員史丹坦言,即使這種科技有許多用處,但從現實面其所能達到的功率位準來說,並不足以將彈道飛彈切成兩半,或是將其燒出一個大洞。
美國勞倫斯福摩爾國家實驗室科學家威肯寧說:「大約在二○三○年左右,我們或許可以看到這類科技被適當的應用於軍艦或基地的定點防衛上。」然而用於對抗彈道飛彈,他認為仍需依賴目前的「硬殺」科技,也就是以實體飛彈對來襲的彈道飛彈進行直接撞擊攔截。
世界上速度最快的彈道飛彈可超越音速數倍,至於雷射,則無庸置疑以光速前進。但即使如此,雷射在發射前依舊得依靠瞄準系統鎖定,然後還得將射線維持在定點 上一段時間,才能將目標順利燒穿。若目標愈堅固,所需的時間將愈久。換言之,對於能承受重返大氣層之高溫的飛彈彈頭來說,雷射武器恐怕不是「可行的手 段」。
當彈道飛彈在推升階段時,其仍與火箭發動機連接,火箭滿載燃料極易燃,相對之下極為脆弱,若是距離夠近,甚至五○機槍就能打爆它。 但要靠近到「夠近」就是一大問題,就算以改裝的波音七四七裝載電源模組與雷射武器組件,所謂的「機載雷射系統」依舊無法在不讓飛機因過度靠近敵營而陷入危 險的情況下,產生足夠的能量掃除敵方的飛彈載具
另一概念是,彈道飛彈能在彈道飛行下精準打擊目標物,得靠導引系統,因此只要能擊毀導引系統,就能確保飛彈「不命中目標」,而雷射不是唯一可以摧毀敵方導引系統的方式,史丹強調,電戰干擾或是網路駭客技術同樣有效,而且範圍更廣。
因此,不管是用雷射武器或防空飛彈,與其將重點放在擊墜敵方的飛彈,如不試圖尋找「集大成」的應對方式。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