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筆記/對台軍售的隱形天花板
這些年來,美國對台軍售的質與量,似乎有一個隱形的天花板,無法突破。
美國是不會承認的,華府一直強調完全以台海軍事平衡,評估台灣防衛能力。對此有兩項相關規定,一是台灣關係法要求,提供台灣足以維持自衛能力的軍備;二是在雷根總統簽訂逐年質量遞減的八一七公報後,私下對台灣的六項承諾,其中之一就是「對台軍售不會事前諮詢北京」。
但老實說,這兩項規定的位階差太多,台灣關係法是經參眾兩院通過、總統簽署的國內法,無論誰當總統都要遵行;六項承諾則是雷根個人承諾,既不是兩國間的條約,也不是美國法律,後任總統是否遵行,要看他認定是否符合美國國家利益。
最近我駐美代表處發起一連串紀念台灣關係法卅五周年的活動,就是希望提醒朝野新進政治人物,能夠熟悉這項攸關台灣安全的法律,更希望把六項保證,由暗而明,提升位階,成為美國政府的政策。
在參議院的台灣關係法卅五周年聽證會上,盧比歐參議員屢次追問,但亞太國務助卿羅素反覆強調台灣關係法和三項公報,對於「六項承諾」,羅素卻不願提起,只肯說,依據政策,美方現在與過去,都不會也從未就對台軍售或可能的軍售,與中方討論或諮商。
最後盧比歐動怒:「你為什麼不能就回答我,『對,我們維持六項承諾』…為什麼你沒辦法那麼說?」這引發了右派的注意,華爾街日報撰文「亞洲的克里米亞」,擔心歐巴馬不僅對俄國軟弱,在亞洲也縱容中國。
歐巴馬政府二○一○年第一次對台軍售,引發中共強烈不滿,並祭出四項懲罰性回應後,歐巴馬小心多了,大陸人士透露,美國後來採取事先試探的方式,了解北京的可能反應,事實上,這就等於事先諮商,違反了六項承諾。
副總統拜登二○一一年訪問中國,與國家副主席習近平談了十幾個小時,不到一個月,美國就宣布歐巴馬任內第二筆對台軍售,中共反應出奇溫和,也沒有影響習近平次年訪美行。
這次軍售案最大部分是一四五架F-16A/B型戰機性能提升案,這反倒讓台灣國防部失望,因為沒有辦法獲得F-16C/D,也不禁懷疑美國是否對中共要求退讓。
日前中美國防部長會談期間,美國眾議院通過了「四艘派里級軍艦移轉法案」,大陸國防部長常萬全表達強烈反對,事實上,常萬全並不是針對四艘軍艦,而是意在阻止法案中建議的F-16C/D戰機以及潛艦。所以F-16 C/D會不會成為台灣軍購的隱形天花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