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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賣鷹眼機密 前空軍少校判20年
2015年03月18日 林偉信/台北報導
前屏東空軍439聯隊少校參謀官郝志雄,5年前開始,陸續將號稱「鷹眼」E-2K空中預警機的軍事機密,透過中間人萬宗琳交付對岸共諜,事後分得21萬元;最高法院認定郝違背軍人效忠國家義務,昨駁回上訴,依違反國家機密法、貪汙等罪將郝、萬各判刑20年、14年半確定。
本案爆發令空軍顏面無光,因為我國向美購買的E-2K空中預警機,可在地面指通系統遭摧毀時,於3萬英呎高空繼續執行預警與指揮管制任務,包括監控550公里內所有飛行器動態,且能與美軍進行資料鏈傳輸系統連結,E-2K重要資料外洩,恐危及台美軍事合作安全。
郝志雄被逮後寫下自白悔過,聲稱「多少失眠的夜,讓我變成像是行屍走肉般的頹廢,絕望且漫無目標的過著冗長白天,夜晚更是在半夢半醒中度過」。這份悔過書被國防部拿來當作保密防諜教材。
本案是調查局中機站在2013年6月間偵辦一件毒品案,赫然發現因犯下懲治盜匪條例案件,潛逃到大陸的王姓男子,被對岸吸收成共諜,王再透過萬宗琳尋找對象蒐集我軍事情報。
在439聯隊基地附近開設卡拉OK店的萬男,因郝志雄經常光顧而熟識,萬男遊說他以軍事機密賣錢,郝於是從2010年到2103年間,先後4次洩露E-2K的情報;萬男收到100萬元酬勞後,分給郝21萬,自己拿走79萬元。
2013年共諜案新聞內容連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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