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潛艦國造不在於有沒有能力做!而是在於有沒有決心做!
自2001年美國同意軍售台灣八艘柴電潛艦以來,潛艦國造一直是在國會殿堂上與廣大網路鄉民被熱烈討論的假性議題,然而問題的實質內涵卻從來未曾有仔細探討過。
到底台灣能不能造艦潛?是國防部說得算?海軍說的算?還是台船(台灣最大的造船廠)說的算?還是要聽學界教授們的聲音?想當然都不是,因為他們沒有造過潛艦所以不是專家,官員說的話都是長官的意圖或是揣摩更高階長官的心意所說出來的。
台灣有沒有能力做潛艦?首先要探討的是什麼是造船,其實造船是一個組合工程,簡單來說就是將負責食衣住行各種不同功能的系統,組合成一個具有流線型的實體,再運用阿基米得原理使得船舶能浮在水面上。事實上,船舶的好壞在於花在系統整合上功夫的深與淺。
潛艦與水面艦基本上有8成的共通性,但是將潛艦空間的侷限性、操作環境的不同(深度與壓力)與隱蔽性能(本身的噪音大小)等因素納入系統工程整合,則成為潛艦與水面船舶設計與建造最大的差異。
為了能替換掉國際海軍間一個傳奇的笑話,二次世界大戰的骨董級潛艦仍在服勤的窘境,不可否認這幾年海軍一直在默默耕耘,並透過旺盛的企圖心努力來尋找到一條能夠獲得新的潛艦之路,藉由舉辦各式各樣的研討會議以及赴國外訪查商源,期間有許多潛艦製造船廠副總裁等級、設計經理、甚至國際柴電潛艦主管,陸續來台了解我國工業基礎現況,對材料、系統裝備、設計、與建造船廠設施等進行不同層面的評估,筆者曾在一個研討會期間與一位國外退役的潛艦將領交談,據他表示來台前奉命要來看看台灣是否能造潛艦,因為造潛艦是一個國家工業能力的整體展現,他覺得連澳洲都沒辦法造潛艦,為什麼台灣可以?但是研討會議結束後,他徹底改觀了,台灣已經具備建造潛艦的基本能力,專案管理與系統整合則是台灣必須要面對的問題,這個是台灣目前尚未具備的能力,必須要聘請實際參予過設計或建造的資深工程團隊來協助。
潛艦國造不是口號,也不是一件簡單的事,也絕對不是做不到的事,海軍、國防部甚至新政府不妨參考鄰近的澳洲政府執行科林級潛艦(Collins class submarine)建造經驗,在提供充分的預算前提下,在行政院或國安層級下成立專責單位,透過跨部會整合國內工業能量,如中科院、工研院、國營或是民間的大型專業設備公司與船廠、基礎造船學門人力、或是高階碩博士班的技術研發人力,並藉由國外專案管理與系統整合的技術協助,才能夠完成逐步完成潛艦國造。另外有關系統整合部分,也可以參考海軍成功級艦當初在美國建置岸測站,所有戰鬥系統裝備在岸測站測試後才在艦上安裝,這樣可以將艦造階段裝備整合的風險降至最低。
看看澳洲最近跟法國前訂下一代12艘潛艦的天價合約,而不是向原來所謂軍武專家推估的向日本採購蒼龍級改良型的柴電潛艦,著眼點就是在澳洲建造潛艦提升澳洲本土的設計與建造能力,同時也帶動澳洲國內的經濟發展與工業能力,可見得潛艦國造對於落實國自主的必要性與帶動經濟成長的重要性。
反觀我國,無論是國際局勢或是經濟規模上都不如澳洲,但台灣有的是人民吃苦耐勞與堅毅不拔的人格特性,政府與廣大的社會民眾,一定要讓工程人員一步一步腳踏實地的落實工程設計與建造,讓工程的事情回歸工程手段處理,不要讓政治口號干擾工程,也不要盲目追求自製率的提高,要多想想如何以各種資源或是各種方式來支持潛艦國造,多一分鼓勵、少一分批評,不要再讓潛艦國造變成街坊議題而一直空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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